电动车市6月25日综合报道 6月21日,广州市工信委、财政局发布《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政策明确广州将对公共及专用充电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其中,对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为: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照55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交流充电桩按照15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换电设施项目按照20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对专用、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补贴为:0.1元/千瓦时,单桩补贴上限小时数为每年不超过2000小时。
补贴要求:对于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补贴,除满足国家最新通用性标准要求,还应当符合国家充电设备、接口、安全等相关标准。充电设施必须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安装,且保证至少5年的正常连续使用。建设前已在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记,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建成并正常营运的充电设施总功率不少于2000千瓦。对专用、公用充电设施按年度进行运营电量补贴要求能实现在管理平台上的充电数据实时共享,充电设施电能可计量,位置可查询,充电状态可监管。企业充电数据采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要求,需对充电和运营数据采集和存储,并且数据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更多消息,敬请关注电动车市的后续报道。(来源:广州工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