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市8月2日综合报道 8月1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推动汽车产业加快发展的支持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中表示,为推动陕西省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尽快实现300万辆整车规模,将推出9条鼓励性措施,包括成立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设立40亿规模的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招商和扩能力度、对新能源车提供资金补助等等措施。
具体9条措施如下:
一、成立省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主管副省长任副组长,各市(区)、省级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设立省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规模40亿元,用于支持汽车产业发展。
三、加大招商和扩能改造力度。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方式,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直接奖补到各市(区)统筹安排。各市(区)每增加10万辆汽车,奖励1.2亿元;关键零部件重点项目,按投资额的2%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引进世界知名品牌、中高档汽车企业的市(区),加大奖补力度。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设立省汽车产业发展基金。省政府和企业同比例出资,鼓励金融机构、汽车企业、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引导已成立的7支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向汽车产业投资力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市(区)和省级部门提出支持项目清单,基金管理单位负责投资决策,每年投资规模不少于基金当年投放规模的20%。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汽车产业的支持力度,授信额度不少于100亿元,对汽车重点项目、整车及零部件企业、汽车重点园区提供优惠贷款利率。
五、支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我省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列入国家相关鼓励类产业目录,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享受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汽车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支持省内汽车企业扩能提升、生产线优化等技术改造,对所需设备的投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
六、支持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全省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替换,对公共领域用车替换为新能源汽车的给予国家补贴标准30%的资金补贴。扩大甲醇、乙醇、氢燃料等汽车在全省推广应用。对于购买省内生产的甲醇、乙醇、氢燃料等汽车,重卡按每辆1万元补助,乘用车按每辆5000元补助。
七、优先保障汽车产业土地供给。对重大汽车项目省上统一调配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协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建立用地审查报批绿色通道,对重大整车项目用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实行“点供”。
八、加强人才保障。加大汽车高端人才引进力度,对汽车企业高管、高端技术人才,优先纳入我省相关人才计划,享受省、市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加强汽车人才培养,优先将重点汽车企业生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纳入“三秦之光基层人才培养计划”,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九、营造汽车产业发展氛围。支持汽车产业创新中心、大型汽车实验场、汽车试验检测中心、智能网联汽车专用试车线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和鼓励汽车博物馆、汽车小镇等建设。支持汽车产业园区交通、医院、学校、住房等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汽车产业发展提供配套保障。加大宣传力度,举办“一带一路”汽车产业国际论坛、国际国内汽车赛事等活动,扩大我省汽车产业影响力。